本篇规范制定了代码基本元素的相关标准,以确保共享的 PHP 代码间具有较高程度的技术互通性。
本文件中的 必须
,不得
,需要
,应
,不应
,应该
,不应该
,推荐
,可能
和 可选
等能愿动词按照 RFC 2119 中的描述进行解释。
PHP代码文件 必须 以 <?php 或 <?= 标签开始;
PHP代码文件 必须 以 不带 BOM 的 UTF-8 编码;
PHP代码中 应该 只定义类、函数、常量等声明,或其他会产生 副作用 的操作(如:生成文件输出以及修改 .ini 配置文件等),二者只能选其一;
命名空间以及类 必须 符合 PSR 的自动加载规范: [PSR-0(已废弃)或 PSR-4] 中的一个。
类的命名 必须 遵循 StudlyCaps 大写开头的驼峰命名规范;
类中的常量所有字母都 必须 大写,单词间用下划线分隔;
方法名称 必须 符合 camelCase 式的小写开头驼峰命名规范。
PHP 代码 必须 使用 <?php ?> 长标签 或 <?= ?> 短输出标签;
一定不可 使用其它自定义标签。
PHP代码 必须 且只可使用 不带 BOM 的 UTF-8 编码。
一份 PHP 文件中 应该 要不就只定义新的声明,如类、函数或常量等不产生 副作用 的操作,要不就只书写会产生 副作用 的逻辑操作,但 不该 同时具有两者。
「副作用」(side effects) 一词的意思是,仅仅通过包含文件,不直接声明类、函数和常量等,而执行的逻辑操作。
「副作用」包含却不仅限于:生成输出,明确使用require或include,连接到外部服务,修改ini设置,发出错误或异常,修改全局或静态变量,读取或写入一个文件,等等。
以下是一个 反例,一份包含「函数声明」以及产生「副作用」的代码:
<?php
// 「副作用」:修改 ini 配置
ini_set('error_reporting', E_ALL);
// 「副作用」:引入文件
include "file.php";
// 「副作用」:生成输出
echo "<html>\n";
// 声明函数
function foo()
{
// function body
}
下面是一个范例,一份只包含声明不产生「副作用」的代码:
<?php
// 声明函数
function foo()
{
// 函数主体部分
}
// 条件声明 **不** 属于「副作用」
if (! function_exists('bar')) {
function bar()
{
// 函数主体部分
}
}
命名空间和类名 必须 遵循『自动加载』规范: [PSR-0, PSR-4]。
这意味着每个类都独立为一个文件,并且至少在一个层次的命名空间内,那就是:顶级组织名(vendor name)。
类名 必须 以类似 StudlyCaps 形式的大写开头的驼峰命名方式声明。
PHP 5.3 及更高版本的代码 必须 使用正式的命名空间。
举个例子:
<?php
// PHP 5.3 及更高版本:
namespace Vendor\Model;
class Foo
{
}
PHP 5.2 及更低版本 应该 使用伪命名空间,约定俗成,以顶级组织名称 Vendor_ 为类名前缀:
<?php
// PHP 5.2.x 及更低版本:
class Vendor_Model_Foo
{
}
此处的「类」指代所有的类、接口以及可复用代码块(traits)。
类的常量中所有字母都 必须 大写,词间以下划线分隔。例如:
<?php
namespace Vendor\Model;
class Foo
{
const VERSION = '1.0';
const DATE_APPROVED = '2012-06-01';
}
类的属性命名 可以 遵循:
大写开头的驼峰式 ($StudlyCaps)
小写开头的驼峰式 ($camelCase)
下划线分隔式 ($under_score)
本规范不做强制要求,但无论遵循哪种命名方式,都 应该 在一定的范围内保持一致。这个范围可以是整个团队、整个包、整个类或整个方法。
方法名称 必须 符合 camelCase() 式的小写开头驼峰命名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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